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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海:以党建为引领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2019.12.12

  • 以党建为引领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 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中,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中,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是制度体系中最重要的基石。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这个系统的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各机构和组织都毫不例外地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已充分证明,我们的成功都是来自于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光荣、伟大而又艰巨的历史性任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亟待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构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离不开党的全面领导。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构建新时代四川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总体要求;强调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坚持治理与发展相结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明确让全省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关系更加清晰顺畅,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基层治理能力持续增强,在城乡基层治理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到2035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都凸显了党的全面领导地位,体现和彰显了在构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中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的理念。

    构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乡村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需要健全和完善党全面领导现代乡村治理的各项具体制度。四川是全国人口大省、农业大省,有着类型多样、发展差异明显的广袤乡村。党全面领导现代乡村治理的各项具体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事关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构建的成败。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在部署推进现代乡村治理制度改革中,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现代乡村治理各项具体制度。一是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级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二是健全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各类组织的机制,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三是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研究完善鼓励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政策措施。上述具体制度更加有力地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了我省乡村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各方面各环节之中,必将助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的建设。

    构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创新和完善城市基层治理制度,需要健全和完善党全面领导现代城市治理各项具体制度。《四川蓝皮书:四川城镇化发展报告(2019)》显示,2017年我省城镇化率首次超过50%,与全国城镇化水平相比,差距缩小至7.72个百分点。相比较而言,未来我省的城镇化空间会更大一些,速度会更快一些,这就对党全面领导现代城市治理各项具体制度建立与完善、能力与水平的提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了整合街道党政机构和力量,统筹设置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综合性机构;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形成协同联动的社区治理架构;理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等。这一系列党全面领导现代城市治理的各项具体制度,必将极大地提升党建引领现代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

    (执笔人:林伯海,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 来源:《四川日报》2019年12月12日第7版https://epaper.scdaily.cn/shtml/scrb/20191212/228308.shtml